本報5月28日訊(記者 王彬)經省政府同意,自2016年7月1日起,全省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85元提高至100元。
我省提出,此次提高標準不沖抵各縣(市、區)現行發放標準,有條件的市、縣(市、區)可在此基礎上適當增加基礎養老金水平,各地要確保將提高后的養老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。據悉,此次提高標準實現了我省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5連增,直接惠及1400多萬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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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報5月28日訊(記者 王彬)經省政府同意,自2016年7月1日起,全省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85元提高至100元。
我省提出,此次提高標準不沖抵各縣(市、區)現行發放標準,有條件的市、縣(市、區)可在此基礎上適當增加基礎養老金水平,各地要確保將提高后的養老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。據悉,此次提高標準實現了我省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5連增,直接惠及1400多萬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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